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安排如下:1.评估机构负责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评估和审核。评估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认定。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安排如下:
1. 评估机构负责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评估和审核。评估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认定。
2.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在职业资格退场目录中退出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已经过时,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存在安全隐患等。
3.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申请退出目录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申请表等。
4. 评估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职业资格进行撤销或注销。
5.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在职业资格退出后,可以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但无法再以该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资格凭证,需掌握新的技能或重新评估获得职业资格。
6. 退出目录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可以向相关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
以上是对江苏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相关安排。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