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特殊群体学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关注教育局或所属学校发布的公告。最终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根据评估情况和招生名额确定。
根据福州晋安区教育局的规定,2022年该区特殊群体(指学习困难、残疾等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办法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学习困难群体:指身心健康状况正常,但因学习上存在较大困难的学生。 2. 残疾群体:指身体、智力、视力、听力、言语等方面存在障碍的学生。 3. 具体招生范围和指标由教育局进行确定。
二、招生名额: 1. 招生名额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和特殊群体学生的需求确定。 2. 招生名额按照特殊群体学生的比例进行设定。
三、招生条件: 特殊群体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学习困难群体:在往年学校开展的学习困难评估中,评定为学习困难群体学生并获得相应证明。 2. 残疾群体:需要提供身体、智力、视力、听力、言语等方面的残疾证明。
四、招生流程: 1. 特殊群体学生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招生学校。 2. 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3. 招生学校根据评估结果和招生名额,确定是否录取特殊群体学生,并公示录取名单。
请特殊群体学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关注教育局或所属学校发布的公告。最终录取名单将由学校根据评估情况和招生名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