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为了提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认定合格的教师将获得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不合格的教师可在下次认定时重新申请。实际认定工作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为了提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持有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的在广东省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
二、认定条件: 1. 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类相关专业中取得学位证书; 2. 教龄不少于2年; 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认定程序: 1. 提交认定申请:教师须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登录广东省教育局网站进行在线申请; 2. 材料审核:教育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资格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3. 综合评议:经过初审合格的教师将参加综合评议,评议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观摩等环节; 4. 发布认定结果:经过综合评议的教师将通过广东省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育局提出。
四、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根据教师的表现和评议情况进行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认定合格的教师将获得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不合格的教师可在下次认定时重新申请。
五、注意事项: 1. 认定费用在100元左右,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2.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请广大教师关注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和公告,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谢谢!
注:以上为虚拟的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仅供参考。实际认定工作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