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运城市教育局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运城市教育局的规定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或变更招生标准。运城市教育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教育部和运城市教育局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运城市教育局的规定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或变更招生标准。
二、学校要公开招生章程,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程序等信息,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以真实、准确、全面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就业率和培养质量等情况。
四、学校要坚守招生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说情和非法收费行为,确保公平公正招生。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招生中的问题和违规行为。
六、学校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请各中等职业学校务必认真遵守上述要求,切实加强招生行为的规范,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同时,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特此通知。
运城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