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长需提供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
根据中山市教育局的要求,我们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招收我市户籍学生和符合相关规定的非户籍学生。
2. 户籍学生的父母应在我市有稳定的居住、工作、创业或合法稳定经营场所。
二、招生对象
1. 小学:适龄儿童(出生年月符合2023年9月1日前满六周岁至满七周岁)。
2. 初中:即将升入初中的毕业生。
三、报名办理
1. 报名时间: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确定具体的报名时间。
2. 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进行报名,线上方式包括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下方式由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生计划
1.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确保每个学生都有适合的学位。
2. 招生计划包括班级数量、学生人数、专项计划名额等。
五、招生政策
1. 学校执行一人一档派位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工作。
2. 招生政策遵循国家和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包括报名条件、录取条件、考试科目及比例等。
六、考试录取
1.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科目的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录取。
2. 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确定,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
七、资格审查
1. 学校对报名学生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报考的学生满足相关条件。
2. 学校可以查验报名学生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八、录取公示
1. 学校将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 公示期间,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异议,学校将按规定及时处理。
九、入学办理
1. 家长接收录取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 家长需提供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
十、其他事项
1. 学校要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的相关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解答家长的疑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以上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原文,请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