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学教材拟定价标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备案合格后,方可出版和销售。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教材拟定价标准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天津市中小学教材拟定价标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 教材分类: 包括必修教材、选修教材、教师用书和其他教辅材料。
2. 编写费用: 编写单一学科教材的费用不能超过80万元人民币,编写综合类学科(例如语文、数学等)教材的费用不能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 印刷费用: 按照实际印刷费用进行计算。
4. 教材版本确定: 在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由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并报教育部备案。备案合格后,方可出版和销售。
5. 教材定价: 教材的定价应当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并经过市场调研,参照相关地区和类似教材的价格确定。
6. 教材报审: 教材定价前,需要报送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的教材拟定价标准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进行调整。